徐州母婴用品管理新规7月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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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为进一步规范徐州市母婴用品经营单位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行为,近日,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母婴用品经营单位深入调研和充分讨论,在全省率先出台《徐州市母婴用品经营单位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

据了解,《规范》明确了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在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中应做、禁做的各项责任义务,为解决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长期以来法律意识不强、规范管理不足等现实问题提供了方案、填补了空白,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处处长翟文静介绍:“对于母婴用品经营单位的定义,《规范》中明确其内涵,明确要求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应取得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食品备案证明;《规范》中写明了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在提供洗浴按摩服务时,以及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时,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”

另外,新规对母婴用品经营单位采购、销售、展示特殊食品和化妆品方面,都提出细化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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