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大连近十年首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市本级最高可贷80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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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大连近十年首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市本级最高可贷80万元

图为发布会现场。 雪林 摄

中新网大连7月12日电 (记者 杨毅)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处处长沈向华12日在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称,自即日起,大连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。即市本级最高额度由单人40万元,双人70万元,提高至单人45万元,双人80万元;其他区域由单人33万元,双人58万元,调整为单人40万元,双人67万元。

这也是大连近十年来首次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。

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,当资金运用率小于90%且大于等于85%时,可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市本级单人(即中山区、西岗区、沙河口区、甘井子区、高新园区)45万元,双人80万元;其他区域单人40万元,双人67万元。

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骐介绍,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大连人才发展政策。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、及经过认定的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,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,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,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。

通报称,经过认定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在大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。以上政策施行期限为三年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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